公司治理

董事簡歷

類別 姓名 學歷 經歷 現職
董事 陳帝生 臺灣大學管理學院 EMBA 會計與管理決策組碩士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系
國泰綜合證券(股)公司 副總經理
台灣金融研訓院菁英講座講師
冠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董事
台端興業(股)公司董事長
福鼎(股)公司董事
福鼎能源(股)公司董事長
晟豐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璟暉發造(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佐茂(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崇佑(中國)新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
麗繡龍(有)公司董事
樂智康(股)公司董事
淺利(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董事 林樂賢 宜蘭高中 台端興業(股)公司董事長特別助理 台端興業(股)公司總經理
董事 林詩涵 University of Texas at Dallas MS in Marketing 樂美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樂美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李美慧 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逢甲大學財稅系
國泰綜合證券(股)公司副總經理
金鼎綜合證券(股)公司副總經理
寶成工業(股)公司總經理
威京集團總部財務長
國泰綜合證券(股)公司資本市場部副總經理
晟豐實業(股)公司董事
投資審議委員會委員
獨立董事 施承瑋 朝陽科技大學財務金融學系 國票綜合證券(股)公司副總經理
元富證券(股)公司副總經理
國票綜合證券(股)公司資本市場部副總經理
晟豐實業(股)公司董事
投資審議委員會委員
獨立董事 曹正哲 Pacific Western University MBA 富商行銷顧問(有)公司總經理 富商行銷顧問(有)公司總經理
Taitwun zh v3 black word 2515x1190

獨立董事選任資訊

本公司依照證交法所訂資格條件選任獨立董事之相關訊

一、提名暨選任方式

本公司依證交法第14條之2規定,得依章程規定設置獨立董事,據此,業於 97年股東會通過公司章程修正案,修正依證交法規定設置獨立董事,獨立董事之選任採候選人提名制

二、提名過程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暨本公司113年4月3日董事會決議,於 113年4月20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依據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至第五條規定應檢附之相關文件,於受理提名期間(113年4月20日至113年4月29日止)內提出。受理提名間屆滿,計有股東提名林大鈞、蔡曉琪及曹正哲為本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並於113年5月7日董事會通過上述候選人之資格審查。

三、候選人資料

姓名 學歷 經歷 現職 持有股數 是否已連續三屆任獨立董事
李美慧 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達甲大學財稅系
國票綜合證券(股)公司副總經理
國票證創業投資(股)公司副總經理
國泰綜合證券(股)公司協理
金鼎綜合證券(股)公司經理
寶成工業(股)公司經理
威京集團總部科長
國票綜合證券(股)公司資本市場部副總經理
國票證創業投資(股)公司管理部副總經理
0股
施承瑋 朝陽科技大學財務金融學系 國票綜合證券(股)公司副總經理
國票證創業投資(股)公司副總經理
國泰綜合證券(股)公司協理
國票綜合證券(股)公司資本市場部副總經理
國票證創業投資(股)公司投資部副總經理
0股
曹正哲 Pacific Western University MBA 富瑞行銷顧問(有)公司副總經理 富瑞行銷顧問(有)公司副總經理 0股

四、選任過程與結果

本公司於113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改選董事時,選任董事7席,其中獨立董事 3席,3席獨立董事當選權數如下:
當選別 姓名 所得選票代表之選舉權數
獨立董事 李美慧 27,847,693
獨立董事 施承駿 26,824,314
獨立董事 曹正哲 26,425,219

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民國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會議日期 董事會之重大決議事項
112.03.31 1.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提列損失案。
2. 本公司111年度決算報告案。
3. 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4. 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5. 擬召開本公司112年度股東常會擬訂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及處所相關事宜。
112.05.05 1. 擬委任財務報表之簽證會計師與其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案。
2. 本公司112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3. 景氣循環建置收款管理報告案。
4.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5. 擬委任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案。
6. 討論審查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之薪酬案。
7. 新增本公司112年度東會召集事由相關事宜。
112.07.14 1. 擬修訂「內部控制制度之投資循環評估作業」部份條文案。
112.08.04 1. 本公司112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
2. 討論審查本公司董事報酬案。
112.09.06 1. 擬辦理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損補額案。
2. 本公司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3. 擬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 擬與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簽訂定期放款合約案。
5. 擬召開112年度股東臨時會。
112.11.10 1. 本公司112年第3季合併財報表。
2. 本公司112年度預算更新案。
3. 本公司113年度稽核計畫。
4. 擬定本公司113年度營運預算。
5. 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
6. 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
7. 訂定「關係人相互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案。

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依規定審計委員會的成員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合上述法令規定。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會議。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一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委員會成員

姓名 審計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李美慧(獨立董事) ✔ (主席) ✔ (主席)
施承瓊(獨立董事)
曹正哲(獨立董事)

內部稽核

壹、內部稽核組織

一、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

隸屬於董事會,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稽核人員。

二、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提報董事會通過。本公司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董事長核定。

貳、內部稽核運作

一、稽核目的

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二、稽核範圍

包括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檢查,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與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釐定稽核項目、時間、程序及方法。

三、稽核對象

包含本公司各單位及各子公司。

四、稽核職責

  1. 內部稽核單位應擬訂年度稽核計畫,包括每年應稽核之項目,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
  2. 內部稽核人員對於檢查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應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應於稽核報告呈核後加以追蹤,定期作成追蹤報告,以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即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
  3. 覆核各部門及子公司之自行檢查報告、子公司所呈報之稽核報告,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
  4. 內部稽核人員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執行其職務,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管理階層履行其責任。
Taitwun zh v3 black word 2515x1190